

[编者按:mg4355vip检测中心mg4355cc线路检测于2008年5月31日下午,在如心楼101室模拟法庭召开了“地震等自然灾害背景下的法律问题”的专题研讨会,专门讨论此次地震中以及之后所涉及的各类法律问题以及对策。来自mg4355vip检测中心mg4355cc线路检测、中国人民大学mg4355cc线路检测、武汉大学mg4355cc线路检测、天津师大mg4355cc线路检测、中国医科院卫生政策管理研究中心、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等机构的一批青年学者和专家,在沉重的气氛中进行了涉及17个主题报告的发言,会议期间讨论激烈。四川成都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胡建萍法官、研究室主任何良彬法官、副主任吴红艳法官等从网上得知研讨会消息,专程赶来参会。现由mg4355cc线路检测丁海俊博士组织参会研究生整理如下,供读者参考。]
主持人(谭华霖博士,mg4355cc线路检测讲师):
研讨会现在开始,请起立,让我们向5.12四川汶川大地震中遇难同胞默哀!默哀毕,请坐。汶川大地震发生之后,社会各界都在献出自己的爱心,作为以研习法律为业的在座各位,除了情感上、经济上做出对灾区人民的支持外,在法律上针对地震引发的种种问题献计献策,也是一种有意义的支持!在此意义上,我们今天的研讨会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感谢诸位参与!
下面我介绍一下与会者。校外嘉宾有,来自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钱卫清律师;来自中国人民大学的民商法博士研究生王竹、陈龙业、朱巍、刘召成、刘亮;来自中国医学科学院卫生政策管理研究中心的曹艳林研究员;来自天津师范大学mg4355cc线路检测讲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民商法博士研究生韦祎老师;来自武汉大学mg4355cc线路检测环境法博士研究生陈海嵩。参加今天讨论会的mg4355中心教师有,龙卫球院长、孙新强教授、张晓茹副教授、徐旭辉博士、丁海俊博士以及周友军博士。我还要特别介绍三位嘉宾,来自地震灾区的成都中级人民法院的几位法官,胡建萍副院长、何良彬主任、吴红艳副主任,他们在网上看到我们今天研讨会的消息,特地带着问题赶来参加,欢迎你们的到来。还有《法制日报》的记者辛红女士,欢迎你的到来。首先请mg4355vip检测中心mg4355cc线路检测院长龙卫球教授致辞。
各位专家,老师们、同学们、朋友们:谢谢你们出席这样一个独特的研讨会,我们今天的主题是“地震等自然灾害背景下的法律问题”。今天参加会议的有来自实务界的朋友,更多的是从学校来的青年学者,特别是还有来自灾区第一线的法官。今天的主题很沉重,但我想我们可以用这样的一种认真研讨为灾区做些贡献。
四川汶川大地震给我们国家造成了重大的人员伤亡,我看到的材料,到昨天12点(5月30日),遇难同胞是68858人,其中还有18000多人失踪,我想大多是遇难了,有36万多人受伤,紧急安置的灾民有1541万人,这个数量是非常大,累积受灾人数是4000多万,涉及好几个省,这是个非常大的自然灾害。这意味着,即使在科技高度发达的时代,像地震这种自然灾害也是不可避免的,我们还必须时时学会如何去应对这种大自然的挑战,所谓居安思危也包括这种“危”。从抗震救灾的层面上讲,如何应对地震等重大自然灾害,存在方方面面,包括制度层面。这都是很现实的课题。
在此次抗震救灾过程中,我们国家和社会,包括政府,在许多方面都体现出了很高的素质,在国际上得到了很高的认同。首先是,灾民以巨大的勇气和面对困难的精神,艰苦自救,努力恢复,说明我们的同胞在面对灾难时有非凡的顽强的应对能力。其次,我们社会各方面的救助也是非常踊跃的,自愿者非常活跃,各方面的捐赠也在踊跃进行中。截止昨天中午的消息,各界的捐赠款物总计人民币399多亿元。再次,我们的政府在第一时间启动了《国家自然灾害救助的应急预案》,这个预案是国务院于2006年1月10日出台的,是在现行宪法、公益事业捐赠法、防洪法、防震减灾法、气象法、国家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还有减灾规划等基础上制定的,体现了一种制度化组织抗灾的做法,这是一次先例。说明我们在大灾难面前的制度性的救助运作已经形成,这是现代国家处理问题的一个特点。此外,国家主要领导人及时赶往灾区指导或指挥救援,总理温家宝于震后两小时亲临灾区前线,总书记胡锦涛也亲临抗震救灾一线抚慰灾民、部署抗震救灾工作。
自然灾害还没有完全的过去,在抗灾、救助和灾后重建的各个关节,有很多难题都需要处理,目前看到的就包括次生灾害的防御问题、救助问题、灾后重建、灾民心理辅导、文化遗产抢救、责任追究等问题。今天我们举办这个研讨会想就这场自然灾害的法律方面的问题进行研讨。从议程表上,我注意到今天报告涉及很多的领域,包括民商法、行政法、社会保障法以及其他领域,跨度很广。从制度规范层面看,主要是两方面,一方面是现有的制度规范的适用问题,怎么样用现有的制度解决面对的法律问题;另一方面是怎样去完善现有的制度规范,这次灾害带出了很多新的法律问题,有的是过去没有想到过的,有的因为原来的制度规范太粗略或者不太适合,因此需要考虑如何改进、完善,总体上来说是制度的建构问题。
例如,在灾害当时我就想到,这场灾难提醒我们发展通用航空事业的重要性,世界很多国家,现代航空发展有一个很大的领域就是通用航空,甚至占航空的60%-90%,其中很多是用在救灾上,比如消防机构、重点医疗机构等都应该有自己的通用飞机群,在紧急时可以空中救援。但是我们在通用事业上几乎空白,医院、救援机构没有自己的飞机,面对交通瘫痪无能为力。在重大自然灾害的情况下,交通一般是瘫痪的,救灾同时还要用大量的人力去修路,这是是对救援力量的浪费和救助时间的拖延。所以,我们只能依赖军队、空军的飞机去援救,可是调动军队是一件多么复杂的事情,某种情况也不一定符合专业救援的要求。
还有,我也注意到自愿者的问题,我们有很多热情的救援者,可歌可泣,但是他们许多却并没有受过专业训练,此前也没有任何的组织,所以到了现场往往是一盘散沙,难以起到专业救助的作用,可以说是有心而无力,这就让我想到我们的自愿者的组织制度建设问题。《南方周末》有篇文章写道,“志愿者,有点乱”,我读后很感慨。
还有,这次地震死伤了很多人,损坏了很多财产,可是我们的保险几乎全无用处,为什么会这样呢?像地震险这种保险在中国实际中往往是被排除。
还有,就是一个国家的救助组织体系问题,也是一个很大的法律问题,怎样的制度和制度化运行,才能进行有效的动员,怎样才能充分展开真正有保障的救助和重建?我们的政府这次动员力度很大,并且启动了救助的紧急预案,但是整个过程我个人以为似乎还是政治动员大于制度动员,好在我们的政府和国家领导人在政治上很有威信,所以救助进行的很顺利,但是如果能够通过制度设计的国家组织体系来救援,也许会在更多细节上做到周全而有持续性,并且可以把经验固定下来,包括救助,不能主要必须依赖军队,包括灾后重建,不能只靠社会捐赠、政府拨款,而是应该确立一种制度化的专业化的救灾和灾后重建体系,也就是说事先就建立好重大灾害的救助和灾后重建制度,通过行政法、社会法来体现和保障。总之,这次我们的法律问题研讨会既有制度适用的研究,也有新制度建设或完善的研究。我们的研究应该是有针对性的,是要面对实际来思考应该怎样落实和完善现有制度。我相信今天的研讨将会非常地充实,也会很有成果。因为时间关系我就说这些。再次感谢大家参加今天的研讨会。预祝研讨会成功。